聽得懂就好? - 如何說出道地的美語(4)
雖說學英語是為了交流,說英語能做到交流自如,實現effective communication,應該是理想的目標。
但是,effective communication 有什麼標準嗎?好像應該有,但很難界定,因為一切取決於環境要求,effective也只是相對而言。
先舉個實例:以前有位同事,不到四十歲,原為某電子公司的老闆。據他說,他工作快三年了,雖然渾身技術,畢竟是新人,所以最近一年來一直都是當下手。不久後年終評估完畢,大老闆拍拍他的肩膀惋惜地說,"Honestly, Mr. X, you should be sitting in my seat, if only you could improve your communication skills."
這番話簡直令他痛苦極了。他明白了,老闆說他communication skills不行,其實是指他講英文口音太重,講完後其他English native speakers難懂,這樣要當supervisor,如何叫別人聽你的?他苦惱地說:“我以前當老闆的時候,常常跟外國客戶直接用英語打交道,沒有人說我的communication有問題嘛,不就是有點口音嘛。”
我告訴他:“你原來是當老闆,外國客戶為了做生意需要求你,所以你的英語再難聽難懂,外國人也得耐著性子努力適應你的口音,弄懂你的意思。所以你覺得communication 好像不成問題。可現在不一樣了,你不能再要求別人來處處適應你的口音了,所以麻煩就來了,communication就大打折扣了。”
所以說,雖然實現交流不全取決於發音,但發音好壞還是起很重要的作用的。上面提到的那位先生,如果當初能趁年輕時多下點工夫,而不是僅僅滿足於摻了太多水分的“有效交流”,今天心裏肯定會平衡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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